藥局轉達

2023-01-30

函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核准專 案輸入新冠肺炎(COVID-19)治療用口服抗病毒藥物 Paxlovid保存期限展延對照表」1份(如附件),請轉知轄 內合約機構知悉,請查照辦理。

說明:一、依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11年12月6日肺中指字第1113800486號函辦理。二、因應COVID-19全球緊急公共衛生事件,為妥善運用有限醫療資源,衛生福利部經審查藥品Paxlovid之更新安定性試驗資料,業於本年9月29日衛授食字第1110722840號函核准旨揭藥品之保存期限由12個月變更為18個月,惟僅適用於符合衛生福利部核准中文說明書儲存條件且未開封之藥品。三、惟旨揭對照表中,本市現有庫存部分因未符合上開適用條件,爰應以每人份外包裝之展期貼紙,作為識...

詳細介紹
2023-01-13

有關專案製造或輸入新型冠狀病毒檢驗試劑產品(清單如 附件),其有效期間調整如說明段,惠請轉知所屬會員, 請查照。

說明:一、依據衛生福利部112年1月11日衛授食字第1111613163A號函辦理。二、現行國內疫情趨緩,雖相關防治工作將逐漸回歸常態進行,惟附件所列產品仍具緊急公共衛生防治需用,故調整前述產品核准有效期間,由原至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解散日止改為至112年6月30日止,其餘事項不變。...

詳細介紹
2023-01-10

有關高雄市政府衛生局辦理112年特約長期照顧專業服務乙案,詳如說 明,請查照。

說明:一、依據112年本局繼續特約長期照顧專業服務實施計畫辦理。二、旨揭特約簽約期限為112年2月1日至112年12月31日止,收件期程為即日起至112年1月16日止,以親送或郵寄至本局長期照顧管理中心(以郵戳為憑,逾期則不受理)。三、承上,上開特約相關文件請逕至本局長期照顧中心網站,存放路徑:高雄市政府衛生局/長照專區/長照服務特約單位/112年度長期照顧十年計畫2.0專業服務特約。https://www.beclass.com/(https://www.beclass.com/)...

詳細介紹
2022-12-30

有關藥膳調理包之管理原則,詳如說明,請轉知所屬配合 辦理,請查照。

說明:一、依據衛生福利部111年12月22日衛部中字第1111861881號函辦理。二、按產品是否屬於藥品之判定,係依據藥事法第6條規定,參酌各產品之處方、成分、含量、用法用量、用途/作用/效能/說明、上市品之包裝(外盒、標籤、說明書)等資料綜合判定。三、鑑於傳統文化及民情,常將藥膳保健養生觀念,融入日常生活,爰有關藥膳調理包及以食材為主體之藥膳食品,不以中藥管理;惟應符合下列原則:(一)需與雞、鴨、魚或肉等食材一起燉煮,供傳統膳食調味之用,且產品外包裝應清楚載明與食材燉煮之料理方式。(二...

詳細介紹
2022-12-09

請貴單位持續協助所轄COVID-19口服抗病毒藥物合約機構 管理,存放點倘有擴充情形請惠予協助完成簽約事宜,請 查照。

一、依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11年12月5日肺中指字第1113800480號函辦理。二、為利各COVID-19口服抗病毒藥物配賦點或存放點於執行藥物的保存、使用、管理等相關措施有所依據,本局前以本(111)年9月2日高市衛醫字第11139193600號、本年9月15日高市衛藥字第11139569700號及本年9月23日高市衛疾管字第11139454500號函,請貴單位協助完成口服抗病毒藥物合約簽約事宜,諒達。三、後續所轄口服抗病毒藥物存放點倘有擴充情形,請惠予協助醫療院...

詳細介紹
2022-06-09

有關本市自111年5月26日起額外再提供補助藥師送藥到府每趟送藥費200元,詳如說明段,請查照。

一、依據本局111年6月6日核定簽辦理。二、國內COVID-19疫情正處於社區大流行,本市疫情亦處於高原期,本市藥師(藥劑生)自4月20日起戮力配合防疫,提供確診者居家照護送藥到府服務,平均一趟送藥服務至少需花20至30分鐘,部分藥局單日送藥到府案件量至少10件以上,除此之外,藥局藥師(藥劑生)自4月28日起仍要肩負販售快篩實名制業務,市府考量藥師齊力防疫之辛勞,除原有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提供之居家送藥費每趟補助200元,市府額外再提供補助每趟200元(以有加入中華民國藥師公會全國聯合會送...

詳細介紹
2022-05-18

有關健保特約藥局第二十六期防疫口罩實名制(1.0)繳費期限為111年5月25 日,請查照。

一、第二十六期收付款繳款期程(一)計費區間為111年3月16日至111年4月30日止。(二)本期帳務核對時間為111年5月2日至111年5月4日止(111年4月11日衛授食字第1111200849號函諒達)。(三)中華郵政公司將於111年5月19日寄發繳費通知單,繳款期限至111年5月25日止。二、前揭資訊敬請貴會轉知所屬會員,請依所列期限繳費。三、有關口罩帳務事宜,可洽本部食品菓物管理署聯繫窗口。(一)臺北市、臺南市、澎湖縣、金門縣:02-27877248(二)新北市、桃園縣丶苗栗縣:0...

詳細介紹
2022-05-12

有關全民健康保險給付之特殊材料醫療器材許可證有效期限於110年12月31日前屆滿,且經廠商回復不展延許可證者,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將自111年7月1日起取消給付(共計177項)乙案,惠請轉知所屬會員,請查照。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111年5月12日健保審字第1110670530號函辦理。二、相關資料可於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全球資訊網下載擷取(網址:http://www.nhi.gov.tw/健保藥品與特材/健保特殊材料/特材相關法規與規範/許可證效期處理/醫療器材許可證逾期取消健保給付相關函文及品項/110/醫療器材許可證逾期將於111年7月1日取消健保給付特材品項表)。...

詳細介紹
2022-05-12

有關全民健康保險給付之特殊材料醫療器材許可證有效期限於110年12月31日前屆滿,且經廠商回復不展延許可證者,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將自111年7月1日起取消給付(共1項)乙案,惠請轉知所屬會員,請查照。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111年5月10日健保審字第1110053205號函辦理。二、相關資料已置於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全球資訊網/健保服務/健保藥品與特材/健保特殊材料/特材相關法規與規範/許可證效期處理/醫療器材許可證逾期取消健保給付相關函文及品項/111年,請自行擷取。...

詳細介紹
2022-04-11

有關健保特約藥局第二十五期防疫口罩實名制(1.0) 繳費期限為111 年4 月25 日,以及第二十六期收付款核對作業,請查照。

有關健保特約藥局第二十五期防疫口罩實名制(1.0)繳費期限為111年4月25日,以及第二十六期收付款核對作業,請查照。 說明:一丶第二十五期收付款繳款期程(一)計費區間為111年2月16日至111年3月15日止。(二)本期帳務核對時間為111年3月16日至111年3月18日止(111年3月11日衛授食字第1111200576號函諒達)。(三)中華郵政公司將於111年4月8日寄發繳費通知單,繳款期限至111年4月25日止。二、另第二十六期收付款核對期程(一)計費區間為111年3月16日至1...

詳細介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