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訊息

2023-09-05

惠請轉知所屬會員或所轄業者,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 署自112年10月1日起,「管制藥品登記證新申請」、「管 制藥品使用執照新申請」、「管制藥品使用執照變更登記 申請」及「管制藥品使用執照繳還申請」開放線上申辦, 請查照。

說明:一、依據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112年9月4日FDA管字第1121800460號函辦理。二、自112年10月1日起,「管制藥品登記證新申請」、「管制藥品使用執照新申請」、「管制藥品使用執照變更登記申請」及「管制藥品使用執照繳還申請」開放線上申辦,紙本及電子送件並行。三、有關線上申請入口網站及使用者操作手冊,請至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頁>業務專區>管制藥品>管制藥品證照申辦專區>管制藥品證照線上申辦(網址http://w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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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01

函轉衛生福利部「實施西藥優良運銷準則之藥品與藥商種 類、事項、方式及時程」,業經衛生福利部112年7月26日 以衛授食字第1121104833號公告訂定發布,並自即日生 效,請查照。

說明:一、旨揭「實施西藥優良運銷準則之藥品與藥商種類、事項、方式及時程」訂定草案,業經衛生福利部於112年5月5日以衛授食字第1121101327號公告於行政院公報,踐行法規預告程序。二、旨揭公告請至行政院公報資訊網、衛生福利部網站「衛生福利法規檢索系統」下「最新動態」網頁或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公告資訊」下「本署公告」網頁自行下載。詳如下方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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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19

檢送健保部分負擔調整方案宣導素材,新制攸關民眾就醫 權益,惠請協助廣為宣傳,請查照。

說明:一、依據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112年7月6日健保企字第1120681534號函辦理。二、健保新制部分負擔於112年7月1日實施,主要針對門診藥品部分負擔,以及急診部分負擔費用進行調整,以落實分級醫療,珍惜健保資源。三、為提升民眾使用者付費精神及意識,健保署製作旨揭宣導素材10份電子檔,置於健保署全球資訊網首頁>重要政策>部分負擔專區>部分負擔調整方案(112年7月1日起實施)(網址:https://www.nhi.gov.tw/Content_List.aspx?n=3E27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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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17

本會辦理食品籐物管理署「提升我國基層醫菓單位管制菓 品可近性之研究」,抽樣發放意見調查表至基層醫菓單位,以下資 訊敬請轉知貴會會員並鼓勵相關人員填寫,請查照。

說明:一、依食品菓物管理署「112年度委託科技計畫_審查類;案號:1l2_TFDA-JFDA-202」,分項計畫名稱「提升我國基層醫菓管制籐品可近性之研究(案號:MOHW112-FDA-D-114-000621)」規定辦理。..::.、本會於112年7月17日抽樣寄送「提升我國基層醫輾單位管制菓品可近性之研究」之意見調查表,請轉知貴會會員並鼓勵相關人員填寫。=、本意見調查表可透過紙本填寫,並寄送至台灣年輕藥師協會。四丶若填寫上遇任何疑問,敬請與本會郭先生(02)2356-7012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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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14

「管制藥品分級及品項」修正草案,業經衛生福利部於中 華民國112年7月13日以衛授食字第1121800336號公告預 告,請查照。

說明:一、旨揭公告請至行政院公報資訊網、衛生福利部網站「衛生福利法規檢索系統」下「法規草案」網頁、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公告資訊」下「本署公告」網頁及國家發展委員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眾開講」網頁(https://join.gov.tw/policies/)自行下載。二、為配合政府政策並強化藥品管理,保障民眾用藥安全,本公告周知期間為14日。對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者,請於本草案刊登前揭網站之次日起14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一)承辦單位: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二)地址: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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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30

高雄市政府衛生局藥政科《藥品優良調劑作業準則》作業指引

藥品優良調劑作業準則第一章總則第1條本準則依藥事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三十七條第一項規定訂定之。第2條本準則所稱藥事人員,指依法執業之藥師及藥劑生。第3條本準則所稱調劑,指藥事人員自受理處方箋至病人取得藥品間,所為處方確認、處方登錄、用藥適當性評估、藥品調配或調製、藥品核對、取藥者確認、藥品交付及用藥指導之相關行為。第4條本準則所稱藥事作業處所,指經衛生主管機關核准設立之醫療機構藥劑部門及藥局。第5條本準則所稱調劑處所,指從事處方調劑、存放醫師處方藥品、調劑器具、設備及其他必要物品之場所。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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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16

重申有關「Molnupiravir藥物領用方式」注意事項,請惠 予轉知所轄醫療機構及所屬會員配合辦理,請查照。

說明:一、依據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全球資訊網公告之「公費COVID-19治療用口服抗病毒藥物領用方案」(下稱領用方案)辦理。二、有關COVID-19口服抗病毒藥物之領用方式,本局前以111年6月14日高市衛疾管字第11135767100號函,請各醫療機構依照領用方案辦理,諒達。三、鑑於近期有民眾反映醫療院所誤將Molnupiravir處方箋釋出,且請民眾或親屬持處方箋及切結書自行至合約醫院領取藥物,因前述領藥流程與領用方案規定不符,致使民眾無法領藥,合先敘明。四、請惠予轉知所轄醫療機構及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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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13

重申中藥材標籤或包裝標示,有關製造日期及有效期間或 保存期限之規定,詳如說明,請轉知所屬會員遵循辦理, 請查照。

說明:一、依據衛生福利部112年6月7日衛部中字第1121860946號函辦理。二、按藥事法第75條規定,藥物之標籤、仿單或包裝,應刊載製造日期及有效期間或保存期限。復查本部104年修正之「中藥材飲片之標籤或包裝應標示事項處有關中藥材之標籤或包裝標示製造日期及有效期間或保存期限之方式,參照藥品查驗登記審查準則第81條第1項第13款規定,以下列方式之一刊載:理原則」,市售中藥材飲片之標籤或包裝應標示製造日期及有效期間或保存期限。三、有關中藥材之標籤或包裝標示製造日期及有效期間或保存期限之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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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31

重申各類醫事人員執業,應每六年提出完成繼續教育積分 證明文件,並於執業執照應更新日期屆滿前辦理執業執照 更新,請查照。

說明:一、醫事人員辦理執業執照更新,應於其執業執照應更新日期屆滿前6個月內,提出完成繼續教育積分證明文件,向原發執業執照機關辦理執業執照更新,此於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第7條即有明定。二、邇來發生多起醫事人員執業執照逾期更新,致違反各類醫事人員法規,爰惠請各公會轉知所屬會員於執照應更新日期屆滿前6個月內,依規定備妥相關資料至所屬衛生局(所)辦理執業執照更新,以免因執業執照逾期更新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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